项目速览
- 最短期限
- 1 个月
- 最长期限
- 24 个月
- 申请方式
- 全年受理
- 前置条件
- 需合作导师接收
研究院欢迎国内外高校与科研机构的教师、研究人员及研究生以访问学者、联合培养或短期交流形式来院开展合作研究。
接收类型
| 类型 | 期限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访问学者 | 3—12 个月 | 需合作导师同意,提供工作位 |
| 联合培养研究生 | 6—24 个月 | 需双方导师与院系同意 |
| 短期交流 | 1—3 个月 | 以学术交流与合作为主 |
申请流程
- 联系院内合作导师,取得初步接收意向;
- 提交申请表、个人简历与研究计划;
- 研究院审核并出具接收函;
- 按学校规定办理入校手续。
申请材料下载
- 访问学者申请表.docxDOCX · 88 K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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